截至2017年底,苏州下辖5个市辖区、代管4个县级市
[6] ,全市面积8488.42平方公里。地处东经119°55′~121°20′,北纬30°47′~32°02′之间。全市地势低平,
平原占总面积的54.8%,海拔4米左右,
丘陵占总面积的2.7%。
[3]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5442.82亿元,
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0350元,
高新技术企业达4469家。
[7-9]
2018年12月,苏州入选2018中国大陆最佳地级城市第1名, 创新力最强的30个城市第3名,2018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城市第3名。 [10]
商末,中国西北地区姬姓周氏族首领
古公亶父之子
泰伯、
仲雍,避位让贤,从岐山下的周原,千里南奔,来到长江下游南岸的
梅里,与当地居民结合,建立“
勾吴之国”。公元前11世纪中叶,周灭
商,实行
分封制。周武王寻得已在吴地为君主的泰伯、仲雍五世孙
周章,封其为诸候。“
勾吴”遂成为
诸侯国,正式纳入西周版图。
周简王元年(公元前585年),
寿梦继位称王,
吴国始有确切纪年。从寿梦起,吴国国势日盛,并开始与中原各国交往,跻身大国争霸的行列。周灵王12年(公元前560年),吴国君位传至二十世孙
诸樊,国都南迁至今
苏州城址。
周敬王6年(公元前514年),
阖闾继位,命大臣伍子胥在诸樊所筑城邑的基础上扩建大城,周长四十七里二百一十步二尺(约合今制23.9公里),名阖闾城。周元王3年(公元前473年),
越国灭吴,吴地悉归越国所有。显王35年(公元前334年),楚囯灭越囯,吴囯、越囯之地尽属楚囯。楚考烈王元年(公元前262年),楚相春申君
黄歇被封于江东,吴地遂成为
春申君封地。
战国末年,秦国在其辖境行
郡县制。秦王24年(公元前223年),秦将
王翦俘楚王
负刍,以长江以北楚国之地建
楚郡。次年,王翦逐次攻取楚国在长江以南之地,遂将楚郡分为
九江郡、
鄣郡、
会稽郡。26年(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中国,正式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分天下为
三十六郡,吴地属
会稽郡,郡治在吴国故都(即今
苏州城址),并以郡治所在地设
吴县,为所辖二十六县之首邑,吴县之得名自此始。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项梁、
项羽在吴县起兵反秦。秦亡后,
楚汉相争中项羽自立为西楚霸王,领梁、楚等九郡,会稽郡亦属楚。
汉高祖5年(公元前202年),
刘邦攻灭项羽,汉将
灌婴乘胜过江,攻破吴县,略定会稽。同年,刘邦封
韩信为楚王,会稽等郡属楚王封地。次年刘邦降韩信为淮阴候,分其封地东部会稽等三郡五十二城改建
荆国,以其从兄
刘贾为荆王,领会稽郡,都吴。11年(公元前196年)
英布反汉,杀刘贾,占领荆国封地。次年刘邦平定英布之叛,废荆国仍复为会稽郡。同年封
刘濞为吴王,会稽郡遂属吴国封地。文帝前元9年(公元前171年),
鄣郡并入会稽郡,郡治一度由吴县移至鄣郡(今浙江
安吉县与长兴县之间),7年后复治吴县。景帝3年(公元前154年),
刘濞谋叛伏诛,废吴国,复为会稽郡,领县二十四,吴县仍为首邑。
明代 张宏《西山爽气图》局部
元封5年(公元前106年),
汉武帝为加强对地方的控制,分全国为十三州部,每州设刺史一人。会稽郡属
扬州刺史。此时州尚不属正式行政区域。公元9年,
王莽篡汉建
新朝,改吴县为泰德县。王莽新朝覆灭后,东汉
光武帝于建武元年(公元25年)复改泰德县为吴县。
汉顺帝时因会稽郡幅员辽阔,不便管理,遂于永建四年(公元129年)析郡地东北部另置
吴郡,西南部仍为会稽郡。新置吴郡领县十三,吴县为
首邑,郡治在吴县,而会稽郡治则徙往
山阴(今浙江
绍兴)。
东汉末年军阀混战,兴平2年(公元195年),
孙策部将
朱治攻占吴郡,入城领太守事,自此吴地一直属三国
孙吴政权。领县十五,吴县为首邑。
孙皓宝鼎元年(公元266年),从吴郡中划出
阳羡、
余杭等五县与
丹阳郡的数县另置
吴兴郡(今浙江
湖州)。
西晋时,吴郡、
丹阳郡、吴兴郡号称“三吴”。
[14] 太康元年(公元280年),晋灭吴统一全国,分天下为十九州,吴郡属扬州刺史。四年(公元283年)分吴县之虞乡置
海虞县(今
常熟一带)。东晋咸和元年(公元326年),
晋成帝封其弟
司马岳为吴王,改吴郡
明代姑苏山风景画
为吴国,置
内史行太守事。其后司马岳虽徙封
琅琊王,但吴国之名却一直延续到东晋末。
南朝刘宋武帝永初2年(公元421年),废吴国之名复称吴郡。南朝曾在南方广置侨州侨郡,宋孝武帝大明7年(公元463年),以吴郡属侨置
南徐州。次年仍隶扬州。萧梁天监6年(公元507年),析吴郡地置
信义郡。大同年间(公元535——545年)置
昆山县,隶信义郡,大同6年(公元540年)改海虞县为常熟县,从此昆山、常熟二县得名。太清3年(公元549年),
侯景作乱攻陷郡城,改吴郡为
吴州。次年又恢复原置。陈武帝永定2年(公元558年)割吴郡所属
海盐、
盐官、
前京县置
海宁郡;后又割
钱唐、
富阳、
新城县置钱塘郡;割
建德、
寿昌、
桐庐等县属
新安郡。吴郡辖地骤减,仅领吴、昆山、常熟、嘉兴四县。祯明元年(公元587年),析扬州地增置
吴州,以原属扬州的吴郡、钱塘郡等改隶吴州,于是吴州、吴郡、吴县三级治所同驻一城。
隋朝建立后,变州、郡、县三级制为州、县两级。开皇9年(公元589年)灭陈后废吴郡建置,以城西有
姑苏山之故,易吴州为苏州,这是苏州得名之始。下辖吴、
昆山、
常熟、
乌程、
长城县(
长兴县)。11年(公元591年),因反叛骚乱频繁,危及苏城安全,故
杨素于苏城西南横山(七子山)与黄山之间另筑城廓,州、县治悉移新廓,至今该处地名仍称新郭。大业元年(公元605年),复苏州为吴州,3年(公元607年)又改州县制为郡县制,吴州复称吴郡。
[14]
苏州园区金鸡湖畔
唐武德4年(公元621年)复吴郡为苏州。7年(公元624年)将隋代迁出的州、县治迁回原址。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分全国为十道,苏州属
江南道。开元21年(公元733年)分江南道为江南东、西二道,苏州属
江南东道。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改苏州为吴郡,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复称苏州,并改隶浙西道,节度使署也驻苏城。大历13年(公元778年)苏州被升为江南地区唯一的
雄州。光化元年(公元898年),苏州成为
吴越国的领地,改称中吴府。后梁开平3年(公元909年),吴越王
钱镠分吴县南部地另置
吴江县,吴江建县自此始。后唐同光2年(公元924年),钱镠又奏请升中吴府为中吴军,设节度使,领常、润等州,直至宋初未有变易。同年,钱镠在
嘉兴设置
开元府,嘉兴从此自苏州分离出去,领嘉兴、
海盐、
华亭3县。
宋太祖开宝8年(公元975年),吴越王
钱弘俶改中吴军为平江军,隶
江南道。太平兴国3年(公元978年)吴越纳土归宋,恢复苏州建置,转属两浙路转运使。政和3年(公元1113年)敕升苏州为
平江府,属江南道浙西路,于是苏州又有
平江之称。宣和5年(公元1123年)置浙西提举司,建炎4年(公元1130年)置浙西提点刑狱司,治所均在平江城。
元代始行行省制。至元12年(公元1275年)设江淮行省,置浙西路军民宣抚司,次年即改宣抚司为平江路,属江淮行省。18年(公元1281年)升平江路为达鲁花赤(蒙语长官之意)总管府。至元28年(1291年)划江而治,江南设
江浙等处行中书省,苏州属之。元贞元年(1295年)升昆山、常熟、吴江、嘉定四县为州。元末至正16年(公元1356年)
张士诚入据平江,建大周政权,一度改称隆平府,次年张士诚接受元朝封册,复改为平江路。
明太祖吴元年(公元1367年),改平江路为
苏州府,隶江南行中二书省。永乐19年(公元1421年)迁都北京,南京成为陪都,以江南为
南直隶省,苏州府属之。
[14]
苏州城市建设(30张)
清以后改南直隶为
江南省,置左、右两布政使。苏州仍称府,属县不变,隶右布政使。顺治18年(公元1661年)将右布政使自江宁移驻苏州。雍正2年(公元1724年)升太仓州为直隶州。3年(公元1725年)分江南省为安徽、江苏两省,于是江苏巡抚、江苏布政使、苏州府治和长、元、吴三县县治同驻苏州一城。咸丰10年(公元1860年)
太平天国李秀成进驻苏州,以苏州为省会,建
苏福省,实行省、郡、县三级制。同治2年(公元1863年)清军攻陷苏州,恢复建置如旧。光绪32年(1906年)以太湖西山置
靖湖厅,隶苏州府。
清宣统3年(1911年)10月10日(公历,以下同),
辛亥革命爆发。11月5日,苏州宣布独立,原江苏巡抚
程德全自称苏军都督,设都督府于苏州。12月3日,改苏军都督为江苏都督,实行军民合治,称中华民国军政府江苏都督府,府所设苏州。
[14]
苏州阊门
民国元年(1912年)1月,废苏州府,复将长洲、元和二县及太湖、靖湖二厅并入吴县,同时将
震泽县并入吴江县,
昭文县并入常熟县,新阳县并入昆山县。从此,地名称苏州,建置称吴县。民国3年(1914年),实行省、道,县官制,分一省为数道,于苏、常之地设苏常道,治所苏州,吴县属之。民国16年(1927年)4月,国民政府建都南京,江苏省会迁至镇江,废道,实行省、县二级制。同年6月,成立苏州市政筹备处。次年11月,县、市分治,在苏州市政筹备处基础上,正式建立苏州市。民国19年(1930年)5月,江苏省政府以紧缩开支为由,又撤销苏州的市级建置,复并入吴县。民国22年(1933年),江苏省分区设置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作为省的派出机构,吴县属于第三区,区署设苏州。同年十二月,第三区改称无锡区,区署驻
无锡。民国25年(1936年),无锡区改称第二区,仍隶
吴县。民国26年(1937年),日本发动侵华战争,11月19日,苏州沦陷。次年5月,日伪江苏省政府在苏州成立,管辖苏南地区十六个沦陷县城,吴县属之。民国29年(1940年),中国共产党在苏南东路地区建立抗日民主政权,将东路地区先后划分为三个级六个行政区,苏州均隶属于苏南第一行政区督察专员公署。9月,苏州县人民抗日自卫会在常熟东塘市成立。次年2月,苏州县政府成立,苏州县人民自卫会撤销。由于日伪残酷清乡,民主政权相继撤销。至民国34年(1945年)7月,在苏两北行政办事处的基础上,吴县抗日民主政权恢复成立。民国34年(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伪江苏省消亡,国民政府还都南京。苏州仍称吴县,隶属江苏省江南行署。后江南行署撤销,又隶属第二行政区督察专员公署,直至解放。
[14]
1949年4月27日,苏州解放后,下设13个镇人民政府,同年9月改设东、南、西、北、中5个区公所;1950年5月各区公所撤销,由公安部门接管。1951年11月初经苏南人民行政公署批准,市政府决定按原区公所辖区建立东、南、西、北、中5个区。
1953年1月1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成立:(1)苏州市为省辖市。(2)设立
苏州专区。苏州专区辖常熟市和常熟、吴县、吴江、太仓、昆山、无锡、宜兴、江阴、太湖办事处(相当于县)1市8县1处,专署驻苏州市。(3)设立
松江专区。松江专区辖南汇、奉贤、金山、青浦、嘉定、川沙、松江、宝山、嵊泗、上海10县,专署驻松江。同年,太湖办事处改为震泽县,苏州专区辖1市9县。同年6月26日,嵊泗县划归浙江省领导。1954年,常熟市改为省直辖市,并仍接受苏州专署督导。1956年,将宜兴县划归镇江专区,原辖镇江专区的武进县划入苏州专区,辖9县。
1958年8月25日,原由省直辖的苏州市划归苏州专区领导;撤销常熟市,并入常熟县。无锡县划归无锡市领导,武进县划归常州专区。4月8日,撤销松江专区,所属的松江、川沙、南汇、奉贤、金山、青浦6县划入苏州专区。4月12日,原江苏省松江专区管辖的嘉定、宝山、上海3县划归上海市管辖。11月21日,川沙、青浦、南汇、松江、奉贤、金山6县,划归上海市管辖。苏州专区辖1市7县。
俯瞰苏州古城
1960年,撤销震泽县,并入吴县。1961年,设立
沙洲县(驻杨舍镇)。1962年,苏州市改为省辖市;原由无锡市领导的无锡县划入苏州专区,辖8县。1983年实行市管县体制,苏州地区的常熟、太仓、昆山、吴县、吴江、沙洲县划归苏州市领导;常熟县撤销,改设常熟市;苏州市共辖1市5县4区(平江、金阊、沧浪和郊区)。1986年9月起,经国务院批准,先后撤销沙洲、昆山、吴江、太仓(1993年)4县,改设张家港、昆山、吴江、太仓4市。苏州市共辖5市1县4区。1993年,苏州被国务院批准为“
较大的市”。
[15]
1983年3月1日,江苏省实行市管县新体制。撤销苏州地区,将原属苏州地区的江阴、无锡二县划归无锡市,吴县、吴江、昆山、太仓、沙洲、常熟划归苏州市。苏州市领五县一市。
[14]
1983年,撤销常熟县,改设常熟市。
[14] 1986年,撤销沙洲县,设立张家港市。
[16] 1989年,撤销昆山县,改设昆山市。
[17] 1992年,撤销吴江县,设立吴江市。1993年,撤销太仓县,设立太仓市。
[18] 1995年,撤销吴县,设立吴县市。
[19]
2001年,苏州市郊区更名为虎丘区;同年,撤销
吴县市,分设
吴中区、
相城区。
[20]